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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应该法办

日期:2018-5-2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指出排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客观、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数据基础,其在确定环境治理方向决策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长期以来,个别地方和项目中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风盛行,诸如将水污染源采样管插入矿泉水瓶、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等造假行为屡见不鲜。据统计,仅在2015年,全国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意见》,强调依法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无疑抓住了根治环境监测数据儿童癫痫病有特色治疗方法吗造假顽疾的牛鼻子。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蔓延不绝,除了始作俑者数字出政绩的冲动,还与依法惩处不严儿童癫痫病的早期症状有关。尽管被誉为小儿癫痫的症状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和2016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都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但母猪疯是什么引起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中并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在一些时候处于休眠状态。

实际上,相比于其他的责任追究方式,法律责任更能有效传导压力,对环境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起到釜底抽薪的震慑作用。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即使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者给予最严厉的行政追责,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造假的任性和冲动,甚至在一些个案中,行政追责反而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让其法不责众的嚣张心态更加恣肆蔓延。所以,秉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亮出法律的钢牙利齿,才是震慑造假行为的利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欺骗公众,影响政府公信力,甚至误导环境决策,危害严重,必须零容忍。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通篇体现了以法律责任为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兜底的法治思维。期待相关部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让《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法律责任真正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释放出紧箍咒的威慑效果,确保每个人在高昂的法律代价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本文作者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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